提出退出请求后,您可以将自己的欧洲专利申请和传统欧洲专利从统一专利法院 (UPC) 的管辖范围内移除。 因此,国家法院将保留其对侵权和无效诉讼的专属管辖权。 退出之后,您可以“谨慎行事”,并防止第三方在 UPC 对您的专利采取行动。 但是,退出也剥夺了您在 UPC 上针对自己的专利对第三方采取行动,进而受益于跨境实施的机会,但前提是您不撤回退出(“重新加入”)。 从日出期(2023 年 3 月 1 日)开始,到 UPCA 生效后 7 至 14 年过渡期结束,您都可以提出退出请求;如果没有重新加入,请求在 UPCA 的整个期限内有效。 然而,退出的先决条件是尚未向 UPC 提起任何与相关专利有关的诉讼。 退出请求必须提交给 UPC,而不是 EPO。